1。昨天,我带小老婆去茨廠街的“官记”吃雲吞麵。
2。我每次吃面的时候,都会加一大堆的青辣椒。这也是为什么我比较喜欢 “辣妹”。
3。我的 “煮水” 雲吞麵。由于我本人讨厌黑汁,所以每次都是点叫雲吞湯面。
4。吃完雲吞麵,小老婆要喝咖啡,结果..........
5。小老婆和我的好朋友。
6。爱吃的小老婆又点了一些小食。
7。她未来老公点的,Old Town 薯条。
8。大玩 “SM [ 施虐與受虐(亦稱為SM)]”。
9。三角恋,好复杂的关系。
10。自拍,绝不会输给现代21岁以下的青春少女

“雪州總警長拿督卡立說,律師安排死者同伴舉行新聞發佈會及讓少年現身,是一項廉價宣傳,並試圖在案件還在調查中,博取公眾同情。”
“這名少年對這事件作出了一些相當嚴重的指控,讓他曝光只會加重他的壓力,同時使公眾感混淆。
Source URL:http://www.sinchew.com.my/node/159375
虽然我是很喜欢人权法律,但对于这次的巡警開鎗擊斃事件,我觉得证人的律师不应该
召开记者会。
如雪州總警長拿督卡立今天说:“律師有必要保護證人,但在本案,情況卻恰恰相反。”
为什么代表律師要这样做呢?Well…..我只能说他很聪明,抓到好时机。
顺体一下,15歲少年遭巡警開鎗擊斃的事件,其中一位代表律师是住在我这条街。
我现在写着这样的评论,其实是在反对他安排死者同伴舉行新聞發佈會。
我大力地反对,是希望大众不要因为这件案件,而对警方有偏见。
警方也是人,也是有阿妈生的;要对15歲少年开枪,你们觉得很容易吗?
虽然死者是15岁,但大众一定要同情他的遭遇吗?
根据新闻的报道,死者是在半夜偷駕姐姐的車外出。
请注意- 死者才15岁而已就已经偷駕姐姐的車外出;毛都还没有生好,就要驾车外出?
第二点是死者更本没有驾驶执照;凭什么资格驾驶姐姐的车?
就算死者的姐姐愿意给他驾驶,他也是没有资格的。
此外,现在的年轻人越来越大胆了,什么事情都敢做。
15岁? 我们真的要因为死者的年龄而同情他吗?
若以没有人性的角度来看,开始的错是死者本人。
如果他没有偷駕姐姐的車外出,好好在家睡觉,会发生这种悲剧吗?
年轻人就是这样sibeh 犯贱。
害父母伤心,害大众对警方有偏见,害政府浪费资源来处理这案件。
Biscotte 碧斯郭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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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 顺提一下,我妈妈还特地打包回去马来西亚给亲戚吃!]